《世界法学》1989年第4期刊登一篇日本早稻田大学总长、著名刑法学家西原春夫教授对上海刑法学界所作的“关于法人犯罪及其对策”的专题讲演的报导,摘要如下: 一、日本和西欧国家有关法人犯罪的立法措施及发展在日本,法人犯罪问题是在明治维新以后逐步出现并引起人们重视的,但当时并没有惩罚法人犯罪的立法措施。至19世纪末,日本开始实行代罚制度,即以惩罚法人机关代表人(自然人)来代替对法人的处罚。由于代罚制度使法人本身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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