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论一体建设法治社会
时间:2019-06-19
来源:
作者:admin
摘要(Abstract):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建设发展的主观选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其思想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相对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指全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而非分体建设、要同步建设而非分步骤建设。要从理念和思维层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层面、社会自治能力层面充分认识法治社会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在于: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为基本方式,以培育法治信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突破口,以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重点,以形成多元融贯的规则体系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达到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KeyWords): 法治社会 一体建设 政府主导 社会共治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鸣起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友情链接
    LINKS
    中国法学杂志社 版权所有©2025
    备案号:京ICP备10012170号-1 京公安网备: 11040102700011号
    Copyright © 2025,China Law Society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院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