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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答杨翔、宋晓辉二同志
时间:2019-06-19
来源:
作者:admin
摘要(Abstract):

杨翔同志的《抽象行政行为不等于行政立法行为》(以下简称“杨文”)和宋晓辉同志《也谈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以下简称“宋文”)对我的《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一文提出商榷,笔者对此深表感谢。理论争鸣是学术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愿就此交换些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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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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