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规范的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是连结点选择方法。它反映了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之间的内在的、实质性的联系。这可以保证法律适用上的可预见性和一致性,具有许多不可抹杀的优点。但是,这种法律选择方法,要求一律按事先确立的连结点去选择法律,忽视实际生活的灵活性,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社会现实。因此,对传统的冲突规范的改造,首先应克服这种硬性规范所具有的僵固性,增加法律的灵活性,除了运用识别、反致、外国法内容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等以外,软化处理的方式或途径还有:1.用灵活的开放型的系属公式代替僵硬的封闭的系属公式;2.增加连结点的数量,从而增加可选性;3.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划分,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点;4.对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对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连结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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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李双元;张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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