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公司机会作为一种新的财产类型,可以被纳入无形财产的范畴,公司对其享有的权利具有期待权的属性,是一种新型的期待权。公司机会的认定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机会的来源、机会与公司经营活动的关联程度以及董事的信息披露义务等。我国现行法律将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义务的主体限定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不周延性,应扩展至控制股东和监事。此外,应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董事的抗辩事由等予以明确或完善,以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及操作性。
关键词(KeyWords): 公司机会;财产属性;权利属性;期待权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冯果;
Email: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SeeBlack Law Dictionary(6th editon),West Publishing Co.,1990,p.340.
- [2]参见张开平:《英美公司董事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页。
- [3]主要表现在英国的Modern Company Lawfor Competitive Economy报告以及Modernizing Company Law政府白皮书、法国的《社会法现代化法》、欧盟的“欧盟公司现代化和公司治理走向完善”的行动计划、日本的《关于公司法制现代化的纲领试案》。参见曹兴权:《公司法的现代化:方法与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 [4]参见[英]F·H·劳森、B·拉登:《财产法》,施天涛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 [5]参见[美]罗伯特·考伦、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25页。
- [6]参见马俊驹、梅夏英:《财产权制度的历史评析和现实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 [9]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6页。
- 10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 11参见[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于树生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3页。
- 12参见马俊驹、梅夏英:《无形财产的理论和立法问题》,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 13SeePeter Drahos,A Philosoph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Dartmouth,Aldershot,1996,p.19.
- 14参见胡开忠:《无形财产形态的历史演变及启示》,载《云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 15SeeJohn Lowry and Rod Edmunds,“The Corporation Opportunity Doctrine:the Shifting Boundaries of the Duty and its Remedies”,The ModernLaw Review,1998,(61),p.515.
- 16参见邓建鹏:《财产权利的贫困——中国传统民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84页。
- 17吴汉东:《财产的非物质化革命与革命的非物质财产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 20参见薄守省:《论美国法上的公司机会原则》,沈四宝主编:《国际商法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22页。
- 21程胜:《董事篡夺公司机会法律问题研究》,顾功耘主编:《公司法律评论》(2001年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 22王泽鉴:《附条件买卖买受人之期待权》,《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148页。
- 23参见申卫星:《期待权基本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2~41页。
- 24参见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0~52页。
- 27SeeBurg v.Horn(1976)380F.2d879F(US.C.A.2d.cir).
- 28参见徐晓松:《公司法与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页。
- 29《大西洋各州判例汇编》第2辑第5卷(特拉华州,1939年),第503页。
- 30Beek.S.M.,The Quickening of Fiduciary Obligation:Can Aero Services,O Malley(1975)53Can.Bar Rev.771,p.783.
- 32[美]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等译,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页。
- 33SeeAnnotation,Fairness to Corporate:Where is“Corporate Opportunity”Allegedly Usurped by Officer or Director,17A.L.R4th479(1996).
- 34SeeVictor Brudney,Robert Charles Clark,A New Look at Corporate Opportunities,94Harv.L.Rev.(1981).
- 35参见张民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98~399页。
- 38参见美国法律研究院:《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上卷),楼建波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29页;及前引[2],第275页。
- 39绝对性规则是指严格、统一地适用于一个相当广泛类型的事项的规则,如信托法上关于受托人不得与信托财产相交易的规则,公司机会认定中的“经营范围标准”就接近于绝对性规则。选择性规则则是指一个类型广泛的事项,允许依照不同实际情况而采取差别对待,如公司机会认定中的“公正性标准”与“利益与期待标准”。参见前引○32,第196页。
- 40前引20○,第132页。
- 41参见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2~173页。
- 42前引○28,第101~102页。
- 43参见王影丽:《董事责任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
- 44参见陆小妹:《美国公司机会规则之立法借鉴》,顾功耘主编:《公司法律评论》(2006年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36页。
- 45SeeRobert W.Hamilton,the Law of Corporations,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11页。
- 46在美国判例法上,事实董事的概念也较为常见。以特拉华州为例,为了保护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一个人尽管他未经合法的程序被选任,或其选任程序事后发现有瑕疵,或者是董事但后来被免职,只要他的行为表现出是以董事身份在活动,他就被视为事实上的董事。”See Delaware Corporation Laws Annotated,1994-1995ed,The Michie Company,1995,p.33.
- 47British Company Act1985,Section741(2).
- 48Anker Sorensen,Directors Liability in Case of Insolvency,Kluwer Law International,1999,pp.44-45.
- 49参见李建伟:《独立董事制度研究——从法学与管理学的双重角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页。
- 50关于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三个概念的关系,学界观点不一。一般意义上,三者可以互换使用。但严格说来,外部董事又分为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即灰色董事)和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即独立董事),所以,外部董事未必是独立董事,而独立董事一定是外部董事。有学者从语义学上对三者进行了区分,认为“非执行”主要是指不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管理,“外部”则强调与公司关系的疏密程度,可见“非执行”与“外部”都是保证“独立”的形式要件,并不必然代表着“独立”。因此,“独立”较“非执行”及“外部”不仅含义更为宽泛,标准也更为严格。参见周友苏:《新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63页。
- 51参见费方域:《董事和董事会的结构》,载《上海经济研究》1996年第11期。
- 52前引32○,第206页。
- 53[美]罗伯特·W.汉密尔顿:《公司法概要》,李存捧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页。
- 54参见冯果:《控制股东诚信义务——一个悬而未决的理论课题》,2005年2月19日在日本同志社大学举行的“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
- 55参见习龙生:《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06页。
- 57陈云良:《法的模糊性之探析》,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1期。
- 58参见美国法律研究院:《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上卷),楼建波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28~329页。
- 59参见曹顺明、高华:《公司机会准则研究》,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2期。
- 60SeeBritish Company Act2006,Section175(4)(b).
- 61SeeBritish Company Act2006,Section175(6)(a),Section175(6)(b).b
- 62SeeBritish Company Act2006,Section175(5).
- 63斯特林公司法审查小组:《公司法改革,现代公司法:最终报告I》,第3章,3.5。
- 64SeeRobert W.Hamilton,the Law of Corporations,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12页;Harry G.Henn&John R.Alexander.Laws of Corpora-tion,West Publishing Co.,1983,p.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