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使命在于为一个时代的法律生活建构一个深广的、一元化的理念世界,以之统摄、承载法律的有序运动。能够支撑一个时代法律生活的法理一定是与该时代的精神相契合的。三十年来逐渐形成的开放性的市场经济、理性的法治政治、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要求中国法理学要实现从革命到建设、从斗争到和谐、从政本到人本的精神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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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徐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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