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当今中国的刑罚制度需要在近年来已有进步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改革和完善。在刑种和刑罚体系方面,需要通过立法和司法进一步严格限制死刑,完善或充实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并对刑罚体系和结构作整体调整;在刑罚裁量制度方面,应当将量刑原则明确化,量刑标准具体化,某些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在行刑制度方面,应当确立开放性行刑的理念,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在刑罚消灭制度方面,应当考虑增补行刑时效和单位犯罪的时效制度,激活赦免制度;在特殊人群的刑罚适用方面,应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刑罚适用予以全面的宽缓和有针对性的改革,并对老年犯罪人贯彻刑罚适用的宽恤。
关键词(KeyWords): 刑罚制度;刑罚体系;刑罚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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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赵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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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2]参见赵秉志:《论中国非暴力犯罪死刑的逐步废止》,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1期。
- [3]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2款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
- [4]根据1997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确有悔改表现”是实践中的常态,因此,无期徒刑的上限通常就是22年(2年加20年)。减刑次数还可以不止一次,在经过数次减刑后,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实际执行的期限只需不少于10年。
- [5]参见赵秉志、陈志军:《论我国短期自由刑问题的应对方案》,载《人民司法》2003年第8期。
- [6]参见李洁:《论一般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3期。
- [7]参见刘志伟:《完善没收财产刑执行制度的若干建议》,载《中州学刊》2006年第2期。
- [8]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244页。
- [9]参见储槐植:《刑罚现代化:刑法修改的价值定向》,载《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 10参见高铭暄主编:《新编中国刑法学》(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5页。
- 11Andew Von Hirsch:Doing Justice:The Choice of Punishment,Northeastern University Press,p.Ⅹ.
- 12德国刑法第46条的名称即为“量刑的基本原则”,该条指出,行为人的责任是量定刑罚的基础。必须考虑刑罚对行为人在社会中的未来生活所期望发生的作用。参见冯军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页。
- 13参见刘仁文等译:《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119页。
- 14例如,高铭暄教授较早地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将刑法中的量刑原则概括为“以犯罪实施为根据的实事求是原则”;“以刑法为准绳的法制原则”。参见高铭暄:《论量刑的一般原则》,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但马克昌教授则认为,刑罚裁量的一般原则为“刑责相适应”、“刑罚个别化”、“依照刑事法律政策量刑”三项。参见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264-281页。此外,其他一些学者也还提出过诸如罪刑相适应、刑罚法定化、依法量刑等各种量刑原则。
- 15Michael Edmund O.Neill,Linda Drazga Maxfield:Judicial Perspectives on the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 and the Goals of Sentencing:De-bunking the Myths,Alabama LawReview,Fall,2004;Kirby D.Behre,A.Jeff Ifrah:Perspectives on the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 andMandatory Sentencing Forward:You be the Judge:The Success of Fifteen Years of Sentencing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Sentencing Guidelines,American Criminal Law Review,Winter,2003.
- 16实际上,量刑指南从制定之日起,就不断受到各方的批评,美国司法界认为量刑指南太不确定;很可能不合乎宪法,难以施行,与现有的司法实践相比过于严厉,甚至使用量刑指南后,反而导致了比无量刑指南时更大的差异性。由于面临多方批评,美国的量刑指南从制定之日起,就处于不断的修改之中。参见王雨田博士后研究报告:《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7年5月印行,第18页。
- 17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法院已经制定出类似量刑指南的量刑标准并予以施行,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于2004年5月9日发布《量刑指导规则(试行)》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
- 18前引[8],第358页。
- 19如德国刑法第46条就规定,在量刑时,法院应考虑行为人的动机和目标,行为人以前的经历、行为之后的活动特别是其补偿损害的努力及实现与被害人和解的努力等。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第57条规定:科刑时应审酌一切情状,尤应注意左列事项,为科刑轻重之标准:一、犯罪之动机;二、犯罪之目的;三、犯罪时所受之剌激;四、犯罪之手段;五、犯人之生活状况;六、犯人之品行;七、犯人之智识程度;八、犯人与被害人平日之关系;九、犯罪所生之危险或损害;十、犯罪后之态度。
- 20杨宇冠、杨春晓编:《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2003年版,第464-465页。
- 21Robert M.Carter Daniel Glaser Leslie T.Wilkins:Probation Parole and Community Corrections(third edition),Library of Congress Cataloging,1984.
- 22参见冯卫国:《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5-170页。
- 23Mark A.R.Kleiman:Community Corrections as the Front Line in Crime Control,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UCLA Law Re-view,1999August.
- 24参见王钰:《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07年5月28日中国司法部“社区矫正专家座谈会”发言。
- 25参见高铭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124页。
- 262000年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节目披露了发生在安徽省灵壁县的漏刑补刑案:李某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刑七年,宣判后没有任何司法人员理会李某,李径自回家了。刑期过后才发现李某未服刑。李遂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参见赖德亮:《我国应当设立行刑时效制度》,载《人民检察》2003年第1期。
- 27参见阴建峰:《现代赦免制度论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3页。
- 28参见陈东升:《赦免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2页。
- 29Cathleen Burnett,Justice Denied:Clemency Appeals in Death Penalty Cases,Northeast University Press,2002,P.14.
- 30前引29,P.158。
- 31参见赵秉志主编:《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71-575页。
- 32参见高铭暄、张杰:《中国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措施的完善——基于国际人权法视角的考察》,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6期。
- 33参见赵秉志:《犯罪主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1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