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法律要求个体放弃部分权利,以获得特定共同体的资格,并因而享受共同体所提供的某种利益或利益期待;由于利益或利益期待的存在,个体之间形成有利于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关系。个体放弃或让渡部分权利,以置换共同体的整体和谐,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追求,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实现国家统治和社会控制、构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主要路径。
关键词(KeyWords): 权利;利益;和谐;秩序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研究”资助
作者(Author): 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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