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在当前职务犯罪侦查中,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法律功能实现的状况和程度令人堪忧,而且与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关系相当紧张。在立法上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强制措施,应寻求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建构科学、实用的强制措施体系,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关键词(KeyWords): 职务犯罪;侦查;强制措施;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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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05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职务犯罪侦查中强制措施的立法完善》的研究成果
作者(Author): 宋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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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6关于取保候审条件的探讨,参见宋英辉、雷小政:《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司法困境及其制度性解决——寻求事实与规则之间的互动》,载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2005年诉讼法学年会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 20参见陈光中、张小玲:《中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政法论坛》2003年第5期。
- 21参见前引20;晏向华:《批捕权不宜由法院行使》,载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2005年诉讼法学年会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 23参见周其华:《贪污贿赂犯罪侦查措施立法比较》,载《中国刑事法杂志》1996年第6期;资霏:《论贪污贿赂案件中的技术侦查手段》,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张建明:《国外反腐败的秘密侦查手段》,载《八桂侨刊》2003年第4期。
- 24根据《职务犯罪侦查中强制措施的立法完善调查报告》,在法律职业人员卷中,针对“在职务犯罪侦查中是否应当设计一些特殊强制措施(或特殊侦查手段)”,在江苏、浙江、河北三地分别有77%、67%、83%的受调查人员选择“是”;在非法律职业人员卷中,对于“赋予检察机关具有像香港廉政公署那样的一些特殊强制措施(或特殊侦查手段)”,选择“是”的比率在山西高达90%,在浙江占78%。
- 26参见陈瑞华:《程序性制裁制度研究》,载《中外法学》2003年第4期;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陈瑞华:《程序性辩护之初步考察》,载《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 27参见雷小政、许新光:《刑事错案界定中的焦点问题及其评述——关于“案件”、存在性和判断标准》,载《研究生法学》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