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全球化,中国法学首要的问题便是对“全球化问题”本身问题化而非将之视为当然的事实与前设。经由对“全球化问题”的理论建构中国法学才能进一步洞见到全球化的深层内核以及其背后的话语争夺、建构与视角转换问题,才能对作为特定时空的“中国”在全球化下所面对的问题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有更清晰的认知。本着这种问题化的理路,经由把“世界结构”作为重新定义“中国”、建构“中国”的历史性条件,中国法学就建构起了一种“关系性视角”与“共时性视角”,通过视角的建构与转换,中国法学才能够洞察“世界结构”对中国的双重强制性并在建构“主体性中国”的过程中据以建构起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同时这种“主体性中国”的建构本身就是一种开放的进程。它既要对既有的“世界结构”本身的正当性保持批判与反思,更要对地方性中国对“世界结构”本身的意义与贡献充满想象。“主体性中国”的建构既是直面全球化的中国法学所秉持的一种“中国观”,更是一种“世界观”。
关键词(KeyWords): 全球化;双重强制;主体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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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邓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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