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义乌(浙江)7月1日电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鉴于周正龙已被刑事拘留,“华南虎照”名誉权纠纷案原告骆光临昨天已向该院申请撤诉。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在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并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后,众多网友开始质疑照片翻拍自浙江义乌威斯特公司的老虎年画,并将年画上传至网上。
对此,周正龙反应强烈,曾先后向多家媒体表示,说自己的老虎照片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而浙江威斯特公司的老虎年画,是“照着我的老虎画的”。还表示已经向警方举报年画厂家“陷害自己”。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也公开表示,“年画是以周正龙的照片为原型PS绘制而成”。
威斯特公司董事长骆光临认为,周正龙、关克诽谤侵犯的言论侵害了公司的名誉,2008年1月7日,以关克、“野生华南虎”拍摄者周正龙侵犯名誉权为由,分别向义乌市法院提起两起诉讼。要求两案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赔偿1万元和两万元。
其后,两被告周正龙、关克提出管辖权异议,均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正当义乌市人民法院积极准备,即将开庭审理“华南虎照”名誉权纠纷案时,陕西省官方承认“华南虎照”翻拍自老虎年画,宣布周正龙因造假已被刑事拘留、关克已受行政处分。原告骆光临称,思考再三,他认为再起诉周正龙、关克已没有多少意义,遂撤回诉状。
陈东升 余建华
发布时间: 2008-07-02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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