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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纠纷考验中国法治水平
日期:19-05-30 来源: 作者:admin

原题:专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

         王老吉纠纷考验中国法治水平

 
   《法治周末》:您说“这个案件不是广药和加多宝的争执,更是一个公共事件”,那么这个案例会给我国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领域的理论建设和制度完善有怎样的启示呢?
    刘春田: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似两家为一个包装装潢支配权的归属而争讼,实则为背后牵动的巨大财产利益而争。我认为,对这个纠纷的解决,关系重大,这是对我们法治水平的一个考验。纠纷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对认识和判断我国的法治状况具有很大意义。
    它的影响远远超出知识产权领域,关乎我们的国民和企业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道德、法律环境中生存的,关系到我们要不要尊重公平、平等、诚信的伦理,要不要尊重创造成果和劳动成果,要不要保障交易安全,要不要尊重和保护用正当合法手段获取的财产,要不要在我们的国家建立起一个理性、健康、和谐、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经济体的一系列大问题。
   对法学工作者而言,与其说关心案件当事人的成败与得失,不如说更关心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走向。

 
   《法治周末》:今年不少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吸引了大众的眼球,透过本案来看,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维权的难点是什么,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企业应该如何防范?
    刘春田:通过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我们的企业总体上对知识产权这种新型财产还欠缺足够的认识和实践经验,所具备的知识不足以应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有些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与文化建设不足,市场规则和法治意识淡薄,在取财手段上忽视道德准则。用不正当行为获取财富既是对法治的破坏,也造成对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破坏,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对此,如果不能通过司法予以纠正,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很难建立起来。
    此外,这些案例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的状况,也折射出国民和企业对财产权的态度,这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

 
   《法治周末》:您认为目前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的主要表现是什么,加多宝与广药之间的纠纷有何与众不同,如何认识这种不同?
    刘春田:此类案件近来有增加趋势,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完全仿冒,但辩称被仿冒的包装装潢设计是该类产品的通用包装装潢,属于公有领域。比如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案。
    二是近似导致混淆,比如商务印书馆诉国际有限公司南方出版社侵犯其《汉英双解新华字典》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案。加多宝与广药就红罐装潢的权利之争,的确与众不同。居然出现两家都主张红罐装潢权利的乱局,这种咄咄怪象是正常情况下难以预料的。在排除了共有其权利的前提下,我们相信,真相只有一个,要么属于广药,要么属于加多宝。
    判断标准只有一个:正当合法。要么创造、要么劳动、要么经营、要么管理、要么等价交换,在特定条件下,剥削在法律上也具有正当性。俗话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法治拒绝没有付出而获得财富。

 
   《法治周末》:本案的影响大概会是几个方面?
    刘春田:涉及公平、诚信和交易安全。
    众所周知,加多宝是一个市场经营高手,也是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本质上,广药和加多宝从来不存在合作关系,而是各自生产不同的凉茶,包装装潢也完全不同,一个绿盒,一个红罐。只是加多宝在自己的凉茶上租用了属于广药的“王老吉”商标。
    客观地讲,“王老吉”商标能有今天的高额市场价格,主要来源于加多宝的贡献,这一点广药也是认可的。现在又出现红罐装潢的权利之争,正常的逻辑是,设计、使用、投入,并使之上市,大红大紫的人,就是他的权利人。没有付出,却争权利的人,就是不诚信。
    因此,我们希望劳动成果、创造成果、经营成果、交易成果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这样,社会才有安全,国民才有安全感,才会对未来抱有信心。

 
   《法治周末》:此类案件增多反映了哪些问题,有什么启示?
    刘春田: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支配,是一种相对权利。
    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市场竞争的加剧。市场经济中,追求财富无可非议,但要尊重法律和基本的道德底线。众所周知,在一个正常的国家和社会里,在一个还讲理性、法治的前提下,任何民事主体要获得财产,其手段都应当是正当的。都不应当超越法律的界限,使用“超经济”的手段获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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