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两种环境保护模式即市场经济模式、政府管制模式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模式各有优势,在环保立法和实践中应该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作者探讨了在香港这个市场经济下的社会环境保护是如何进行的,特别是空气污染的防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环境立法的现状并与香港相比较,从而评价中国环境立法的得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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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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