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Abstract):
作者认为,近代中国与日本在经济基础、政治体制以及历史传统、文化观念等诸方面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两国法律文化近代化的结果大相径庭:日本的法律文化近代化取得了成功,成为一个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驾齐驱的法治国家;而中国却归于失败,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时,中日法律文化近代化之形同实异,也对中日两国法律文化现代化走向发生了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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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陈鹏生;何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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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 全十一卷,由鹬饲信成、福岛正夫、川岛武宜、迁清明主编。劲草书房1958~1967年版。
- ① 大竹秀男、牧英正主编《日本法制史》第292~328页。青林书院1985年新版。
- ② 云岭;《清末西方法律、法学的输入及影响》,载《法律史论丛》第三辑,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 ① 日本编纂法典中的争论,主要是指围绕1890年旧民法和旧商法的公布而展开关于要否延期实施这两部法典的争论,它以“延期实施派”的暂时胜利而结束。详细参阅井田良治、山中永之佑、石川一三夫著《日本近代法史》第160~162页,法律文化社1982年版。
- ① 藤家礼之助著《日中交流二千年》第193页,张俊彦、卞立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
- ① 王家骅:《试论近代中国和日本走上不同道路的内部历史原因》,载《日本史论文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 ① 张灏:《晚清思想发展试论》,载姜义华等编《港台及海外学者论近代中国文化》,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
- ① 川岛武宜著《日本人的法律意识》第1章“问题”。岩波书店196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