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在2015年12月30日的会议上研究决定,续聘张新宝同志为《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三级职员,正局级),续聘期限为五年。
张新宝同志2011年2月接受中国法学会党组的聘任,担任《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在第一聘期即将届满之际,张新宝同志得到中国法学会党组的续聘。
中国法学杂志社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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