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9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中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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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李培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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